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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 2024-01-19 12:32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以基层为重点”放在首要位置。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卫生健康工作,“十四五”以来,先后组织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三个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连续2年将“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强化医疗资源统筹布局,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目前,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基本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全覆盖并全部达到国家评判标准;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为抓手,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通过乡镇卫生院巡诊、派驻或邻村延伸服务等方式,基本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实施“三个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得到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通过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2300余人,在岗乡村医生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占比4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更好满足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省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福建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目标任务。到2025年,乡村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90%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全覆盖。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3.5人,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二)确定6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县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通过遴选9个设区市、县级医院开展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高重点病种和急危重症救治水平。明确建强县级医院龙头、每个乡镇办好1所乡镇卫生院,推进建设一体化村卫生室,保障边远山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二是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按照“县强、乡活、村稳”明确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广三明医防融合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积极作用。三是加强乡村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村(居)联系。加强县域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四是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深化医教协同,开展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充实边远地区及海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落实老年乡村医生退岗养老补助,逐步将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五是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对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新增财力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健全城市支援乡村建设机制。六是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医疗保障基金支持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逐级转诊医保支付保障机制,优化农村医保管理服务等。
  (三)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完善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内容。
  相关链接: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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