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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中国福建 发布时间 : 2017-01-17 17:17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医疗“创双高”建设,即创建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及临床重点专科工程)。现就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建设任务、特色亮点、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省卫生计生事业虽有长足的发展,但医疗技术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方面,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我省医疗服务能力的总体水平与东部其他省份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扶持高水平医院建设的机制缺乏,医院综合能力排名没能进入“百强榜”,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国家优秀医学人才等数量差强人意。部分临床疑难重症还无法在省内医院得到有效救治,需要转诊省外医院治疗,既给群众就医带来不便,也增加群众经济负担。
  为适应新形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新要求,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借鉴兄弟省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开展医疗“创双高”建设。
  二、重点内容
  (一)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通过开展医疗“创双高”建设,加强3所高水平医院、21个临床医学中心及60个临床重点专科的人才队伍、临床技术以及科研能力建设,争取到2020年,实现3所高水平医院进入全国百强医院行列,成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1个临床医学中心全部进入全国或华东区相关学科排名榜的提名,争取50%以上临床医学中心进入全国相关学科排名前20名或华东区相关学科排名前5名;60个临床重点专科达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试点评分标准》的90%以上指标要求。并通过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临床专科带动引领和辐射效应,全面推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二)建设任务
  1.高水平医院建设。选择省立、协和、附一医院等3所省属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作为高水平医院的建设单位,依托现有学科优势,构建临床诊疗服务网络,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配置高精尖医疗设备,与北京、上海的3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管)高水平医院建立协作机制,提高科研和学术水平,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努力实现3所高水平医院进入全国百强医院的行列、成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目标。
  2.高水平实验研究平台建设。省卫生计生委依托省立、协和、附一医院3所高水平医院,建设省级开放共享的高水平临床医学实验平台和标准规范的高水平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力求通过建设规范化的标准实验室、购置先进的实验仪器和设备,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实验研究人才,为提高我省医学临床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提供更优质的技术支撑。
  3.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及重点专科建设。一是在12所省属三级医院建设21个临床医学中心,其中3所高水平医院10个、其他9所省属医院11个,西医类17个、中医类4个。二是在省市三级医院建设60个临床重点专科,其中省级三级医院新建20个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10个、中医类10个),设区市三级甲等医院遴选建设40个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30个、中医类10个)。
  三、特色亮点
  一是呼应民生需求。根据我省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疗的需求,提出的建设21个临床医学中心和60个临床重点专科,比较全面地涵盖了临床各个学科,覆盖了包括儿童、妇女、老年人等所有人群,力争形成一批贴近百姓需求的高水平临床学科群,在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是实施“层级”建设。建设项目分为高水平医院建设、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及重点专科建设两个层次。既体现了医院水平的整体建设,也覆盖了学科层面的特色拓展。
  三是打造“塔尖”效应。在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省立、协和、附一医院)3所医院已有基础上,借助国家部委所属医院的对口帮扶,集中财力,精准投入,打造临床医疗的龙头。3所医院学科完善,人才汇聚,基础扎实,属于我省综合医院发展的第一层次,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建设,有利于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作用。
  四是调动医院参与。医疗“创双高”建设,不仅是省属3所医院的任务,也要求其他省、市三级甲等医院共同参与。建设方案实现了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覆盖所有省属三甲医院(含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覆盖省市三级医院(含中医院),充分调动全省高层次医院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省卫计委对医疗“创双高”建设项目负有组织领导责任,也要求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十三五”期间全省医疗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参与建设的各医院要根据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科学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建立院内工作责任制,明晰工作职责,确保完成序时任务。
  (二)助推分级诊疗。省市三级公立医院要发挥好区域医疗中心“领头羊”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帮扶共建等方式,构建临床诊疗服务网络,从管理、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高水平医疗机构资源共享。各设区市要在市县范围内开展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建立。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按照“一院一目标、一中心一目标、一专科一目标”原则,省卫计委与建设单位将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各建设单位的阶段性建设目标,实行年度、中期和验收考核,建立项目全过程考核机制。阶段考核结果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考核挂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暂停拨付下一阶段财政补助资金;验收考核不合格的,视情扣回以前年度已预拨的财政补助资金。
  (四)落实经费保障和资金管理。“创双高”建设周期为5年(2016-2020年),建设资金概算18.2亿元,由省市级财政和医院按1:1共担。项目执行中,以上述概算为上限,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担医院自筹解决,节支部分按分担比例扣减。省级补助资金依据项目建设的阶段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分年度列入省卫计委年初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拨付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对医疗“创双高”项目资金应实行专账管理,可以根据项目建设阶段性目标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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