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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4-06-05 09:06
  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提出以基层为重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眼推进分级诊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调联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我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出台了《通知》。
  二、文件内容
  《通知》分为六个部分。
  (一)深化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各地结合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好已有合作关系,按照“统筹布局、分区包片”的原则,组织省内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采取“一对一”为主,“一对多”为辅的形式进行支援帮扶,提高县级医院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梯队、完善畅通双向转诊机制。
  (二)组织城市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为载体,安排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巡诊带教培训,带动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共享、建立联系机制、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部署县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组织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分梯次支援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支援村卫生室,加强人员派驻,创新联合工作模式,支持基层全科医学科和特色科室建设。
  (四)开展县乡村巡回医疗。建立巡回医疗制度,组织城市三级医院到县、乡定期开展巡回医疗,县(区)级医院到乡、村定期开展巡回医疗,乡镇卫生院负责村级巡诊服务,科学确定巡回医疗频次,根据受援地区的实际需求,开展疾病诊疗、健康宣教等服务,增加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五)利用信息化手段连通各级医疗机构。推进医联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各级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鼓励提供互联网诊疗,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
  (六)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激励约束、强化考核评价、积极宣传推广,推动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三、抓好文件落实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切实有效地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加强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相关链接:
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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