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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35号
11月25日,我县在外省入云霄人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中发现6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均为轻型),无症状感染者4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分别进行隔离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排查的密切接触者已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相关涉疫场所环境已完成消毒等防疫措施。涉及县外的活动轨迹已通知当地调查核实并管控。病例1至2和无症状感染者1至4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3日
02:00 病例1,无症状感染者1、3、4到云霄经济开发区狮山村天鹅点151号出租房;
02:13 病例2和无症状感染者2(2人为夫妻)到云霄嘉福宾馆;
病例1至2和无症状感染者1至4共同活动轨迹:
12:30到莆美镇佰嘉木业公司;
13:00 到雪儿百货店(佰嘉木业公司附近);
15:20 到云霄经济开发区马山村村部核酸采样点;
17:55到经堂口商场;
18:12到百姓超市(五板桥店);
18:42到江辉路蔬菜批发店(39-33号)和水果店(57-2号);
19:30到兰州拉面(五板桥店);
19:52 回出租房,再无外出。
11月24日
17:35 到山羊生鲜店(佰嘉木业公司附近);
19:20 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核酸采样点;
19:42 到复兴西路的名创优品店、慕源珠宝店以及复兴路父子时装店逐店逛到皇欣潮流前线店;
20:17 到中海石化;
20:42 到周六福珠宝(复兴店);
20:45 到云漳路天翼电信店、小泉手机贴膜店、蜜雪儿服装店、大东鞋店、三只熊童装店;
21:29 到云漳路糖巢二店、天姿服装店、蜘蛛王鞋店。
21:50 回出租房,再无外出。
11月25日
16:30 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告,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进行流调等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居民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增强个人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打疫苗,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报备,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云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52号
11月25日我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5例阳性感染者,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主要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
11月20日
10:00-11:30,15:30-17:30绥安镇龙湖路东段东盛泰小区1号楼。
11月21日
7:50-12:30,14:30-17:40绥安镇龙湖路东段东盛泰小区1号楼。
11月22日
7:50-12:30,14:30-17:40绥安镇龙湖路东段东盛泰小区1号楼。
11月23日
7:50-12:30,14:30-17:40绥安镇龙湖路东段东盛泰小区1号楼。
11月24日
7:50-8:55绥安镇龙湖路东段东盛泰小区1号楼;8:55-9:10 县中医院便民核酸采样点;9:10-12:30,14:30-17:40绥安镇龙湖路东段东盛泰小区1号楼。
11月25日
9:30 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
11月20日-11月24日
绥安镇绥安东洋小区-106号楼;
11月25日
9:30 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3:
11月20日
6:15-7:30绥安镇印石公园;16:00-17:30绥安镇江滨公园;19:10-20:30绥安镇府前街。
11月21日
6:15-7:30绥安镇印石公园;9:00-15:00大南坂绿泉食品有限公司;19:10-20:30绥安镇府前街。
11月22日
9:00-15:00大南坂镇绿泉食品有限公司;19:10-20:30绥安镇府前街。
11月23日
6:15-7:30绥安镇印石公园;9:00-15:00大南坂镇绿泉食品有限公司;15:20-15:30 大南坂镇京里中石化加油站。
11月24日
6:15-7:30 绥安镇印石公园;9:00-15:00 大南坂镇绿泉食品有限公司。
11月25日
9:30 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4:
11月21日
17:42-18:12 绥安镇八栋永慧堂药店;
11月22日
7:00-8:30 绥安镇八栋外流动摊点;9:30-10:30 绥安镇东洋小区16号;11:00-12:00,15:00-16:00绥安镇八栋附近流动摊点。
11月23日
7:00-8:30 绥安镇八栋外流动摊点;10:00-10:44 绥安镇八栋永慧堂药店;15:30-16:00 绥安镇清华园三期;16:00-18:00 绥安镇中心市场。
11月24日
7:00-8:30、11:00-11:30、15:00-15:30、17:30-18:00绥安镇八栋附近流动摊点。
11月25日
9:30 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5:
11月20日-21日,上午4:00-5:00绥安镇新宪街6号附近,下午16:30至17:30绥安镇印石公园。
11月22日-24日无外出。
11月25日
9:30 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进行流调,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敬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同时请省外入(返)浦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恐慌、有秩序。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并接受验证,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龙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48号
2022年11月25日,我区在对集中隔离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截至目前,龙文区共报告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确诊病例3的主要活动轨迹:
11月24日
00:44从平和回到龙文区家里,无外出;04:00接平和县函告,判定其为平和确诊病例3的密接人员;07:16将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1月25日
18:47因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告,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流调等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596-2130260。
龙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长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15号
11月25日,我区在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11月21日芗城区确诊病例2的密接人员,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已排查的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健康管理,相关涉疫场所环境已完成消毒等防疫措施。截至目前,我区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轻型)、无症状感染者3例。
确诊病例3的活动轨迹主要涉及:
11月20日
06:30-11:00,在陈巷镇榕鑫达工地上班;11:00-13:00,在陈巷镇夫坊村溪洲莲花小区住所;13:00-17:30,在陈巷镇榕鑫达工地上班;17:30,返回陈巷镇夫坊村溪洲莲花小区住所,无外出。
11月21日
06:20-06:30,在陈巷镇夫枋加油站附近摊点;06:30-11:00,在陈巷镇榕鑫达工地上班;11:00-12:55,在陈巷镇夫坊村溪洲莲花小区住所;12:55-13:00,在陈巷镇榕鑫达工地门口小卖部;13:00-17:30,在陈巷镇榕鑫达工地上班;17:30,返回陈巷镇夫坊村溪洲莲花小区住所,无外出。
11月22-24日
陈巷镇夫坊村溪洲莲花小区住所居家健康监测,无外出,期间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1月25日
18:30,因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外出,配合进行流调等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敬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有秩序。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查验,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漳州市长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华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14 号
11月25日,我县在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系11月23日我县确诊病例1的密接人员,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已排查的密切接触者已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相关涉疫场所环境已完成消毒等防疫措施。涉及辖区外的活动轨迹已通知当地调查核实并管控。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无症状感染者1的活动轨迹主要涉及:
11月22日
上午在沙建镇大坑村格口外27号,17:00-20:00沙建镇沙建村伟林饭店,20:00返回沙建镇大坑村格口外27号公司宿舍后当日无再外出。
11月23日
08:10-11:10沙建镇大坑村格口外27号办公室,11:10到沙建镇沙建村阿菊果蔬店,11:30返回沙建镇大坑村格口外27号,16:50前往芗城区,17:50到芗城区丹霞路152-2号,18:00-18:30在芗城区漳福路70-5号,18:40-19:20在龙文区九龙大道1024-8号,19:20返回华安,20:20被告知为密接人员,就地停车等待转运,23:40由专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1月25日
16:57因核酸检测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进行流调等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敬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恐慌、有秩序。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并接受验证,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华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