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福建省育儿补贴制度政策问答

来源: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 发布时间 : 2026-02-05 16:55

  为保障福建省育儿补贴制度顺利实施,福建省卫健委对群众关心的育儿补贴有关问题解答予以补充完善,现发布如下,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一、补贴对象

  1.补贴对象是哪些人群?

  答: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且户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2.四孩及以上能否申领育儿补贴?

  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四孩及以上可以申领育儿补贴。

  3.如何认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

  答: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规定生育子女的,享受育儿补贴;

  (1)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双(多)胞胎子女的,同胎次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贴。比如,第一胎为一胎,第二胎为三胞胎,第二胎的三个孩子均可享受育儿补贴,第三胎不能享受。又如,第一胎为双胞胎,第二胎同为双胞胎,第二胎的两个孩子均可享受育儿补贴。再比如,第一胎为三胞胎,第二胎为一胞胎,第二胎开始不能享受育儿补贴。

  (2)其他情形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计算。

 

  二、补贴标准及申请时限

  4.育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育儿补贴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

  (2)对于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份折算补贴金额。具体算法见表1。

 

表1 2022-2024年各月份出生婴幼儿申领育儿补贴金额对照表

单位:元

出生年月

2025年

补贴金额

2026年

补贴金额

2027年

补贴金额

补贴总

年(月)数

补贴

总金额

2022年

1月

300

 

 

1个月

300

2月

600

2个月

600

3月

900

3个月

900

4月

1200

4个月

1200

5月

1500

5个月

1500

6月

1800

6个月

1800

7月

2100

7个月

2100

8月

2400

8个月

2400

9月

2700

9个月

2700

10月

3000

10个月

3000

11月

3300

11个月

3300

12月

3600

1年

3600

2023年

1月

3600

300

 

1年1个月

3900

2月

3600

600

1年2个月

4200

3月

3600

900

1年3个月

4500

4月

3600

1200

1年4个月

4800

5月

3600

1500

1年5个月

5100

6月

3600

1800

1年6个月

5400

7月

3600

2100

1年7个月

5700

8月

3600

2400

1年8个月

6000

9月

3600

2700

1年9个月

6300

10月

3600

3000

1年10个月

6600

11月

3600

3300

1年11个月

6900

12月

3600

3600

2年

7200

2024年

1月

3600

3600

300

2年1个月

7500

2月

3600

3600

600

2年2个月

7800

3月

3600

3600

900

2年3个月

8100

4月

3600

3600

1200

2年4个月

8400

5月

3600

3600

1500

2年5个月

8700

6月

3600

3600

1800

2年6个月

9000

7月

3600

3600

2100

2年7个月

9300

8月

3600

3600

2400

2年8个月

9600

9月

3600

3600

2700

2年9个月

9900

10月

3600

3600

3000

2年10个月

10200

11月

3600

3600

3300

2年11个月

10500

12月

3600

3600

3600

3年

10800

 

  5.育儿补贴的申请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育儿补贴应当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每年申请一次。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后续年度的育儿补贴可继续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3)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三、申领资格

  6.申领人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2)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

  7.父母离异,由谁申领育儿补贴?

  答: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8.非婚生育的婴幼儿可否申领育儿补贴?

  答:非婚生育的婴幼儿申领育儿补贴时,可在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婴幼儿“亲生父母婚姻状况”一栏选择“其他”,提交“有关情况说明”等相关信息和材料。工作人员将按照《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婴幼儿的原则,对申领人和婴幼儿的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

 

  四、申领信息及材料

  9.如何填写收款账户类型及账户信息?

  答:收款账户应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账户信息包括:申领人或婴幼儿姓名,与申领人或婴幼儿姓名相一致的银行账号,银行名称。选择婴幼儿社保卡的,要确保其已开通金融功能可正常收款。账户信息不符的,将导致补贴发放失败。

  婚姻状况为“其他”的男性申领人必须采用婴幼儿社保卡,并确保已开通金融功能可正常收款;女性申领人可选择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

  10.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婴幼儿的哪些材料?

  答:《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11.婴幼儿亲生父母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结婚证。

  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

  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

  如非婚,需提供个人签字的“有关情况说明”,说明申领人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

  12.离异父母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不同的离婚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2)离婚调解书。包括离婚调解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3)生效的裁判文书(二审判决书或一审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包括生效的裁判文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13.婴幼儿养父母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14.其他监护人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其他监护人包括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和儿童福利机构。分别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3)儿童福利机构:机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婴幼儿页(如婴幼儿户籍未在集体户口上的,需提供监护权佐证材料)。同时,需携带加盖该机构公章的《育儿补贴申请表》。

  15.现场办理与线上办理所需材料是否一样?

  答:除线上办理所需材料的原件外,现场办理还须提供申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儿童福利机构现场申请需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6.续领育儿补贴时应提供哪些信息和材料?

  答:申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如相关信息无变更,确认信息后提交申请即可。

  如申领人未发生变更,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当更新后提交申请。

  如申领人发生变更,需重新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如婴幼儿户籍所在省份发生变更,申领人需在户籍迁入省份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重新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17.户籍迁移是否影响补贴育儿申领?

  答:不影响。

  户籍迁移前提交申请的,按照迁出前户籍所在地政策办理。

  户籍迁出后提交申请的,按照户籍迁入地政策办理。

  18.境外《出生医学证明》有效吗?

  答:有效。

  境外《出生医学证明》须附经认证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盖章确认。认证机构一般为大使馆和领事馆。

  19.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

  答:原则上《出生医学证明》为必要材料。

  如《出生医学证明》尚未办理、丢失或未记载申领人信息的,可按所在省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可提供《收养登记证》、DNA亲子鉴定等有助于判定亲子关系的文件。具体可参照当地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申领渠道及流程

  20.育儿补贴怎么申请?

  答:育儿补贴由具有抚养权的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申领人是儿童福利机构的,应到机构登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领。

  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闽政通”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领。如选择支付宝或微信登录,请在支付宝或微信搜索“育儿补贴”并点击进入(支付宝请选择全国申领入口),进入后下拉选择幼儿户籍所在地为“福建省”,点击“立即申请”,需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后进入福建省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按步骤完成申请即可。

  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线上申领的群众,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21.申请信息、材料提交后如何修改?

  答:申领人可在县级审核确认前撤回修改。线上办理的可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撤回,现场办理的由工作人员PC审核端“育儿补贴信息管理”页面撤回。

  县级审核确认后无法修改。

  22.育儿补贴申领可否委托代办?

  答:鼓励申领人本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办理。

  如遇申领人因身体条件不允许等特殊原因无法线上亲自办理的,可通过委托代办的方式现场办理。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现场办理所需信息和材料,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23.申领人如何查询育儿补贴申领进度?

  答:线上申请和现场申请的均可通过育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具体操作为:通过“闽政通”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育儿补贴”专区,进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即可查看。

  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手机申请端)中的申领进度状态分为未提交、受理中、待完善、卡号有误、异议退回、待发放、已发放、审核终止等8种。

  现场申请的也可到婴幼儿户籍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

  24.审核工作要在多长时间内完成?

  答:审核工作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补贴发放

  25.育儿补贴发放渠道有何要求?

  答: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及其他金融账户。补贴资金通过省级财政部门的惠民惠农“一卡通”统一发放。原则上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批量支付方式发放。

  26.育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多久会发放到位?

  答: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原则上,在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分别向上一季度审核通过的申领人集中发放相应补贴,具体发送时间由各县(市、区)卫健局商财政局确定。

  27.办理育儿补贴遇到问题该如何求助?

  答:办理育儿补贴过程中若有疑问,欢迎咨询当地卫健等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可登录育儿补贴发放首页,在“咨询电话”一栏查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