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托育机构运营补助、机构资质核验等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近期组织各地开展2026年度全省数据抽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抽查复核方式
数据抽查复核工作采取地市交叉检查方式进行(附件1)。省卫健委委托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组成检查组,每组4—5人,由设区市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带队,成员由2—3名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1名财务人员组成(检查组人员可由县区、乡镇街道抽调)。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每个设区市抽查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3个乡镇(街道)。核查单位由检查组现场抽签决定。前两年已经抽查过的县(市、区)不纳入本年度核查范围,原则上,抽查复核比例当年不少于扶助总人数30%,前三年扶助总人数不少于15%。
托育运营补助:每个设区市抽查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核查15%托育机构(不少于3家),由检查组现场抽签决定。
厦门市卫健委自行组织开展数据复核工作,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今年不核查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
二、数据抽查复核重点
(一)核查当年扶助对象申报资格、审核情况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申报人数与系统人数是否一致(含第二年结算数);对象错、漏、虚报情况:各项扶助实际发放人数、标准、发放时间,调取疾控死亡数据与当年系统名单、实际发放名单比对,查验死亡对象是否及时退出;项目绩效自评及全过程管理情况;本年度国家扶助系统内数据核查完成情况;特扶对象电子档案更新情况;特扶对象“三个全覆盖”是否全部落实。
(二)对照《福建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支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核查县及乡镇在普惠托育运营补助申报受理、机构资质核验、补助对象公示、资金按时发放等工作落实情况,核查被抽检的托育机构普惠托位、实际入托、收费价格等申报信息真实性等。重点排查资质不符、数据造假仍审核通过导致资金错发漏发等情形。
三、数据抽查复核时间安排
2026年9月14日至10月16日。每个县(市、区)检查2—3天。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与各设区市确定。
四、抽查复核结果运用
省卫健委将运用抽查复核结果,对2026年度各设区计划生育专项、托育机构运营补助项目进行评估。结果将作为2027年度上述项目资金绩效分配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托育机构运营补助项目数据抽查复核工作是国家和省项目管理的规定要求,也是绩效考核和资金分配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省里要求组建检查组,坚决杜绝推逶扯皮现象,选好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举一反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进行纠正。要通过交叉检查,互相取长补短,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及信息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到位,确保特扶对象各项帮扶保障工作、托育机构运营补助落实到位。
(三)及时报送结果。各检查组要针对检查情况,形成数据抽查复核报告,并填写统计表格(附件2),经检查组组长签名后,于2026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
联系人:肖伟乾、黄巧夷,联系电话:0591—87276657、87276956。
附件:1.各检查组交叉检查单位安排
2.2026年计划生育扶助数据核查统计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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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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