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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6-04-28 22:23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提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业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2025年版)》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五)全程参加2026年度对应类别职业病诊断医师考前培训〔培训工作由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职控中心)组织开展〕。

  二、考试类别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二)职业性化学中毒;

  (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四)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

  (五)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六)职业性皮肤病等其他职业病。

  三、考试安排

  (一)考前培训

  培训由省职控中心统一组织,分2批次实施,培训地点均设在福州市,具体时间、报名方式由省职控中心另行发布培训考试方案通知。

  1.职业性尘肺病诊断医师培训

  时间:2026年6月上旬

  类别: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

  时间:2026年7月中旬

  类别: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职业性皮肤病等其他职业病。

  (二)考试方式

  每期考前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考试,考试分为基础理论考试和实践能力考试。

  1.基础理论考试:采取现场集中闭卷笔试方式。

  2.实践能力考试:拟申请“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别”的考生,采取现场集中进行尘肺读片考试;其他类别的考生采取现场集中闭卷笔试方式。

  (三)考试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健康监护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

  四、考务管理

  考试命题、报名审核、现场组织、阅卷统分等工作由省职控中心承担,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全程监督。考生违规违纪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执行。省职控中心要及时将考试结果报送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结束后,由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员应当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从事职业病诊断资质许可。

  (二)各地卫健部门要统筹辖区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立足检查和诊断项目全覆盖,做好报名指导工作,确保应考尽考。

  (三)省职控中心要严格考务管理,做好全流程保密工作。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保障相关人员参训参考,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违者依规追责。

  联系人: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  潘龙,联系电话:0591—87275326;联系人:省职控中心  陈建龙,联系电话:0591—8372764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