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提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业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2025年版)》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五)全程参加2026年度对应类别职业病诊断医师考前培训〔培训工作由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职控中心)组织开展〕。
二、考试类别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二)职业性化学中毒;
(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四)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
(五)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六)职业性皮肤病等其他职业病。
三、考试安排
(一)考前培训
培训由省职控中心统一组织,分2批次实施,培训地点均设在福州市,具体时间、报名方式由省职控中心另行发布培训考试方案通知。
1.职业性尘肺病诊断医师培训
时间:2026年6月上旬
类别: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
时间:2026年7月中旬
类别: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职业性皮肤病等其他职业病。
(二)考试方式
每期考前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考试,考试分为基础理论考试和实践能力考试。
1.基础理论考试:采取现场集中闭卷笔试方式。
2.实践能力考试:拟申请“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别”的考生,采取现场集中进行尘肺读片考试;其他类别的考生采取现场集中闭卷笔试方式。
(三)考试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健康监护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
四、考务管理
考试命题、报名审核、现场组织、阅卷统分等工作由省职控中心承担,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全程监督。考生违规违纪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执行。省职控中心要及时将考试结果报送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结束后,由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员应当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从事职业病诊断资质许可。
(二)各地卫健部门要统筹辖区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立足检查和诊断项目全覆盖,做好报名指导工作,确保应考尽考。
(三)省职控中心要严格考务管理,做好全流程保密工作。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保障相关人员参训参考,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违者依规追责。
联系人: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 潘龙,联系电话:0591—87275326;联系人:省职控中心 陈建龙,联系电话:0591—8372764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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