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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遴选福建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 : 2026-03-10 15:5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闽质监〔2018〕178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筹建福建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有关要求,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筹建福建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本着相关方面广泛参与的原则,面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公开遴选技术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福建省范围内,从事中医药领域相关的管理部门、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标准化机构、企业等专业机构或组织的代表。

  二、委员条件

  (一)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注:本届委员任期五年,推荐单位建议人选应能在本届任期内保持一定稳定性)。

  (二)原则上以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者具有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为主。对本领域标准化工作特别熟悉的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与其相对应的职务。

  (三)熟悉中医药领域标准化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福建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五)《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申报人填写《福建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背后注明姓名和任职单位)。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并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名称一致)。

  (三)上述材料及照片,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一并邮寄至通讯地址,同时须将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以“FJ/TC -单位名称+委员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根据相关规定,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申报委员候选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委员建议名单,形成组建方案,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

  (五)所有申送材料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中路602号

  联 系 人:张 娟

  联系电话:0591—83947270

  电子邮箱:fjszyybzhjswyh@163.com

  邮政编码:350004

 

  附件:福建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