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4-00130
  • 文号: 闽卫督函〔2024〕16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6-21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73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73号提案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7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4-06-24 16:41

答复类别:B类

蒋清泉委员:
  《关于数智化发展驱动智慧养老模式和推广策略的提案》(202413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卫健委根据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推进我省医养服务智慧化,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一、提升居家社区医养服务智慧化水平。2022年12月,省卫健委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提供居家社区医疗服务。扩大提供家庭病床等居家医疗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推广适宜康复医疗技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省级机关医院自主研发互联网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系统,建立智慧家庭病床服务,实现从建床、查床、护理、健康管理、撤床全流程的智慧家庭病床服务模式。福州市依托“榕医通”微信公众号和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在全市范围推广“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通过线上完成签约即可享受网络问诊、医护上门及健康管理等服务。漳州市依托慢性病一体化管理平台,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智能监测设备,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体征监测、慢病复诊续方等服务。
  二、完善医养康一体智慧化网络。2024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健全完善全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促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福建码”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智慧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持续推进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的适老化改造。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由市财政投资1500万元建设,是集医疗、养老、居家、社区和机构于一体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系统提供多项健康管理服务,如健康档案查询、健康咨询、健康检测等,同时提供社交互动、家庭关爱等,为老年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省卫健委组织修改完善《福建省“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目录》,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39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将机构内护理拓展至社区和居家,为出院患者、康复期、终末期、慢性病、母婴人群或高龄体弱、失能失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专业、便捷的护理服务。同时,积极协调省医保局制定出台新增设立上门服务费项目等“互联网+护理服务”相关价格政策。
  三、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全省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等,每年受训约2000人次。2021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51号),将医养结合相关专业列入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享受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政策。2022年省卫健委联合十一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闽卫老龄〔2022〕135号),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使用和培养要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支持医务人员特别是退休返聘且临床经验丰富的护士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健康和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招生规模,适应行业需求。省卫健委将医养结合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纳入全省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范围,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计算补助,为培训考核合格的发放《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全省通用。依托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等5家基地,举办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班,通过1-3个月的脱产培训,组织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学习老年综合评估、多学科团队诊疗理论与实践等老年医学技术。委托省、市护理学会和护理质控中心,以及省老年基地开展老年护理相关的培训项目,提高全省老年专科护士的专业水平、管理水平等。同时,各医院通过理论授课和技能培训的方式对从事老年护理的护士进行培训考核,各医联体牵头医院(总医院)选取老年急救、伤口护理、脑卒中、老年居家护理等专题对医联体分院的护理人员开展培训,提高社区医务人员老年护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截至2023年底,全省老年护理专业护士达3062人,培训率达90.97%。
  四、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要求,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2023年我省组织创建了3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漳州市芗城区、泉州市晋江市、龙岩市长汀县)和2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厦门市莲花爱心护理院)。示范县和示范机构的创建为我省医养结合工作树立了标杆和榜样。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逐步实现网上就医服务与医疗机构智能终端设备的信息联通,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鼓励相关机构通过互联网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二是推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推广适宜康复医疗技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等方式将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三是继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新一批医养结合从业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工作网络培训班、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等。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林伟
  联系电话:0591-8727267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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