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3-00077
  • 文号: 闽卫督函〔2023〕8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4-28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2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2号建议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3-05-04 14:40

答复类别:A类

雷金玉代表:
  《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医药发展促进少数民族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42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医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政府重视畲医药发展,着力挖掘整理畲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畲医药技术,发展畲医药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把支持畲医药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来部署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制定支持畲族医药发展的政策与规划
  2018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国家民委等12部委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围绕完善医疗服务网络、提高防病治病能力、推进传承与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弘扬文化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具体措施。2021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巩固拓展中医药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对于少数民族医药种植和促进少数民族乡村振兴提出“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中药材种植优良种源供应”等要求。
  已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中医药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保护和支持民间验方、传统名方、名老中医验方、畲医畲药等民间医药进行搜集整理并筛选评价研究,开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抢救濒临失传的中医药珍稀和珍贵古籍文献,组织搜集、整理、研究畲医畲药等民间验方、秘方和传统疗法,并鼓励推广和开发应用”。已出台的《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福建省中医药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都提出“推动福建省学术流派和畲医畲药传承保护”“深入开展畲医畲药资源挖掘、应用和传承工作”。
  二、重视畲医畲药文化建设和发展
  各地积极开展畲医药文化展馆、畲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如宁德市目前已建立福安畲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霞浦县畲族医药文化中心,三明市、罗源县等市县多次前往畲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文化中心开展经验交流。支持各地挖掘和整理出版畲族医药文献典籍,现已出版《畲族医药学》《闽东畲族文化全书·医药卷》《福安畲医畲药》《三明畲药彩色图谱》《闽北畲家医药》等专著。深度挖掘、整理畲医药“非遗”资源,积极将其列入“非遗”保护目录,现有国家级少数民族医药类“非遗”项目1个,省级少数民族医药类“非遗”项目5个,县级以上畲族医药“非遗”传承人24人,其中省级以上畲族医药“非遗”传承人6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畲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推动畲族医药“非遗”代表性项目走出深山,宣传推广畲族药材、药膳,组织畲医药“非遗”项目参加三月三畲族文化节、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进驻福州三坊七巷畲族馆开展畲族医药展示。
  三、加强畲医畲药人才培养
  我省重视对畲医药人才的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畲医药人员培训和学术交流,促进畲医技能水平提高。福建省畲医畲药协会已有9个团体会员和96名个人会员;2020年11月,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畲医药分会2020年学术年会在福安举办;罗源县中医院承办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畲医药分会2022年学术会议,同时举办畲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省民族宗教厅已组织举办2期畲医畲药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120人次。省卫健委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畲医从业人员参加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2019—2020年已有13名畲医药从业人员申请参加考核,2人通过。罗源县中医院通过开展中医骨干专家与畲医药传承人结对帮扶,指导1名传承人通过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资格。建设网上报名系统,今年将开展新一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从一定程度上解决畲族医药从业人员的执业问题。
  2018年,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中医中药学类专业从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图书资料、开办经费等方面国家标准,规定需达到相应标准才能申报本科专业。经相关部门征求福建中医药大学意见,学校认为目前没有畲医相关方面的师资及教学资源,暂不具备申报畲医畲药专业、开设畲医药班的充分条件。
  四、支持发展畲医畲药相关产业
  近年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地走访考察重点地市畲医药产业发展状况,对畲族医药产业发展情况深入交流探讨。省民族宗教厅牵头组织开展“畲族医药福建行”专题调研活动,下发《关于开展“畲药种植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在全省打造一批“畲药种植基地”,通过基地的示范引领,带动民族乡村畲药种植业发展,打造民族乡村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动民族医药在群众增收致富中发挥作用。省农业农村厅加强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指导培训,引导建设标准化全过程可追测中药材种植基地,支持浦城县忠信镇半源村、云霄县马铺乡客寮村等7个创建以中药材为主导产业的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立项1000万元支持柘荣县城郊乡创建太子参农业产业强镇。
  目前,全省畲医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数量增加。福州市从事畲族医药行业的达60余家,畲医药经营场所达10余家(其中挂牌成立畲医畲药馆6个),畲族医药产业相关从业人员超过150人。宁德市拥有畲医药产业相关协会、企业或合作社12家,开发并形成产品有20多种。漳州、龙岩等地也建立相关的产业和合作社。福建省畲族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积极授权畲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鼓励企业推出特色产品,打造品牌知名度。目前,已研发出乌米粥、乌面、乌咖等产品。设立三明畲药专家工作室,到民族乡村对畲药种植进行培训指导,开展畲药收购、炮制,与福建省德广中草药有限公司,共同研发出黄精茶、黄精酒,黄精、枳椇子酵素等药用食品,黄精酵素获得第十四届林博会金奖。
  五、打造“医药农文旅”新发展模式
  深入挖掘畲族传统文化资源,积极推进畲医畲药与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福建畲药资源丰富,畲医药入药基本为青草药,可开发潜力大。畲族同胞居住地多山清水秀,借助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现已建立起溪柄镇龙新畲药生态园、溪潭镇兰田村畲药基地等多个畲药材基地,吸引外来游客前往参观畲药材,从种植、采摘到提炼的“一条龙”生产化过程。打造畲族特色服务、产品体验与康养旅游相结合的模式。当前宁化治平畲族乡在治平卫生院建成畲医畲药馆,特色药膳、药方22余种,畲药香馕足浴包等产品3种。结合畲乡文化展馆、畲乡古山寨、治平十里畲乡文化长廊、刀耕火种园、畲族风情园等畲族底蕴,融入森林康养、文旅特色小镇建设内容,提升旅游体验,培育畲医畲药三产新亮点。省卫健委、林业厅等各部门协同配合,在永安市青水畲寨森林康养基地等多个基地试点推行“畲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匹配有养生馆、文化馆、一批食药同源的食品和日常用品,开发一套短期畲医养生旅行定制服务体系等,推动畲族医药融入康养行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六、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畲医药发展
  2022年,省级财政在连续两年扩大中医药专项资金规模的基础上,再次增加安排5141万元,专项资金达13484万元。2022年出台的《福建省中医药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包括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科研与人才培养、中西医结合和少数民族发展、中药质量提升、中医药古籍保护与传统知识整理、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等内容。同年,福州对“罗源畲医畲药传承创新与保护利用”项目给予补助经费共10.3万元。省文旅厅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支持罗源县文化馆、福安市畲医药研究发展中心、霞浦县畲族医药文化中心等畲族医药项目保护单位,建立畲族医药非遗展示馆、传习所, 开展义诊,推广畲族医药疗法等活动,助力少数民族医药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生活。
  七、积极推进畲医畲药纳入医保范畴
  2020年7月30日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组织制定、调整和发布,各省没有调整权限。《暂行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国家《药品目录》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按规定向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疗医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再次提出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完善程序、细化标准、科学测算,把符合临床必需、价格合理、疗效确切等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等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医保部门历来支持畲医药发展,积极支持省产药品纳入省医保药品目录。2017年已把包含畲族民族药橄榄晶颗粒的省产全国独家药品纳入省医保支付范围。2020年,按照国家开展省增补医保药品消化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分期分批消化省增补医保药品,目前69个省增补医保药品已消化完成。为进一步推进符合条件的畲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2022年12月4日发布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我省基本医保中药饮片和民族药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待遇函﹝2022﹞70号),对我省中药饮片和民族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目录进行调整。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深入宣传、贯彻《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督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畲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和传承,加大对少数民族乡村畲药、中药材种植和畲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
  (一)加大畲医药产业扶持力度。一是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把畲医药发展纳入宁德、三明等地的生物医药产业和中医药健康发展的重点内容。在宁德、三明等畲族乡镇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品种多样的绿色生态畲药种植示范基地。二是加大保护传承力度。深入挖掘整理散落在民间的单方、验方、秘方等,支持畲医药专家工作室,建立畲医药信息资料数据库和畲药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探索对畲医药进行永久性保存的有效方式,促进畲医药资源共享、活化利用。加大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力度,做好畲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
  (二)加快畲医药产业化发展。贯彻落实好《关于巩固拓展中医药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医药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包括畲医药种植在内的中药材种植,拓展畲医药产业发展空间,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突出民族特色,在畲族地区创办畲药种植基地,大力推广畲药种植,做好种苗资源保护,建设畲族药用植物园及闽东畲族草药育苗基地。综合研发利用畲药资源,加大非医药领域的开发,如绿色保健食品和保健饮料、中药化妆品、中药香料、色素、日用品等方面综合开发。依托宁德市中医院已通过GPP认证中药制剂室,开发具有独特疗效的畲药制剂。依托柘荣、古田和福鼎的药业基地优势,开发畲药新药。利用闽东花卉行业发展的内在优势,开发种植闽东畲药药用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充分利用畲族地区得天独厚的中药材种植环境,通过扶持龙头企业按照 GAP 要求,积极创办畲药种植基地,大力推广畲药种植,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转变运营模式,推广“农户+公司+合作社”运营方式。畲药生态园和种植基地可以“农户+公司+合作社”的方式运营,合作社负责种植和收购,公司则是运营和销售,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租金,在园内务工得到收入。
  (三)推动畲族医药融合康养旅游产业发展。支持畲族医药非遗工坊建设工作,扩大覆盖地区和覆盖人群,促进畲族医药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支持畲族地区依托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乡村旅游产品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挖掘畲族医药文化资源,融入文旅康养,抓好畲医药+康养品牌。通过建立畲族文化展示馆、畲药种植体验园、“体验+诊疗”的养生馆,推广一批食药同源食品,开发短期畲医养生旅行定制服务,进一步丰富提升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培育畲族村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旅游品牌,让畲族医药走进大众生活,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产业振兴。
  (四)突出畲医药人才培养。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内设少数民族医药学院、少数民族医药系,或设立相应的专业”要求,引导支持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有关高校在条件具备时申报畲医畲药专业,或者开设畲医药班。同时,鼓励高校与省卫健委等部门合作,积极开展畲医畲药的有关培训,扩大畲医畲药传承面和影响力,推动畲医药保护、传承和发展。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工作中,加强考官培训,使考官熟悉畲医以青草药为主兼用一些非药物疗法治疗疾病的特点,力争使符合考核条件的畲医人员逐步取得从业资格。鼓励各地在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在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中积极吸收应用畲医药及其适宜技术。鼓励畲医药人员参与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项目,以跟师学艺的方式提升专业水平。
  (五)财政支持畲医药发展。建议中提到的“各级财政列专项资金支持畲医药发展”事项,考虑到目前已有相关扶持政策及资金支持,省财政厅建议不再单独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可从现有中医药等专项中单列支持。
  (六)推进畲医畲药纳入医保范畴。对照国家《药品目录》,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特别是与畲药有关的民族药品,并按规定向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已经批准上市,但还未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畲药产品,医保相关部门将按计划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后公布调整结果,发布目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陈晓芩
  联系电话:0591-8785975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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