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8-2021-00220
  • 文号: 闽卫职健函〔2021〕84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1-12-02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1-12-06 15:57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职控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各在闽从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56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信息报告责任意识。建立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告制度,是国家卫健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组织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学习,熟练掌握信息报告系统的操作使用。
  二、做好信息报告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告制度已纳入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放射
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加强政策解读,认真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报告组织工作,确保信息报告工作有序推进。省职控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和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准确掌握信息报送内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告内容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调查制度等八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1〕184号)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送卡》(见附件1)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送卡》(见附件2)执行,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军工保密和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不纳入报送范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的责任报告人,对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熟练掌握信息报送方式。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告采用网络报告方式,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
http://zyws.jdzx.net.cn)。该信息系统为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预设了用户名和密码,并在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中提供《用户使用手册》下载服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用户名为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九位到第十七位,用户名和密码联系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领取。
  五、及时完成相关信息报告。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告工作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开始。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后,应当核实资质认可基本信息,发现信息有误的应当及时联系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更正相关信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技术服务项目,应当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信息报送;2022年1月1日之后完成的技术服务项目,应当于出具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报送。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于12月15日完成信息系统首次登录。
  六、加强信息报告的结果运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报送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将由信息系统自动推送给技术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告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确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用人单位,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省职控中心要从专业技术方面加强对全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报告信息的分析研判预警。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和市、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部门要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作为监督执法的必检事项,对未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职控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于12月7日将本单位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统一汇总报送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领取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联系人:许争鸣,电话:0591–87275326,电子邮箱:
fjajjzac@163.com
  附件: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送卡
     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送卡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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