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8-2020-00116
  • 文号: 闽卫职健函〔2020〕34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0-07-23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开展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0-07-24 10:40

各设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闽注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解决部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确保放射卫生监测项目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按照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特事特办”原则,对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以中国原子能出版社《医用辐射危害控制与评价》《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为主要内容。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主要有两类:一是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在2020年12年底到期的;二是新申请考核人员应是放射影像和技术、预防医学、核工程技术、医疗器械、放射护理防护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且在本申请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考核办法
  围绕学习内容由省卫健委统一命题、出卷,考核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报名
  请参加考核人员以机构或公司为单位向省职控中心报名,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已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新参加考核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应于2020年8月15日前传真到省职控中心放射卫生科,同时发送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邮箱:
fjajjzac@163.com,联系人:省职控中心 郑森兴,联系电话:18106033500。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核的单位可以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考核合格的,由省卫健委颁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证书。
  (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其考核资格。
  (三)参与试卷命题和试卷审阅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联系人:省卫健委 许争鸣,联系电话:0591-87275326。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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