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8-2020-00085
  • 文号: 闽卫职健函〔2020〕28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0-06-1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省2020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开展福建省2020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省2020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0-06-12 10:55

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了解在闽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促进检测实验室规范管理,提升检测数据的准确性,科学研判福建省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情况,经研究,定于2020年8–9月组织开展福建省2020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对项目
  活性碳管中苯、甲苯、二甲苯定量检测、滤膜中铅定量检测、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定量检测。
  二、比对对象
  注册地在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闽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非闽甲级技术服务机构。
  三、活动实施
  本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具体工作由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报名截止时间以指定接收邮箱自动回复为准)。
  (二)报名方式
  参加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的机构,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建省2020年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比对报名表》(见附件1)扫描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标题“××(比对单位名称)比对报名表”。
  (三)样品发放及结果提交
  1.样品发放。组织单位将于2020年8月7日前通过顺丰快递统一发放到各参加机构。请各机构在收到样品后次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样品接收情况,样品破损或未收到的,请及时与组织单位联系。未报告样品接收情况或未要求补寄样品的,视为已收到样品。
  2.样品检测。样品检测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聘请非本机构人员进行检测,并全程视频录像。
  3.结果提交。参加比对的机构应于2020年9月7日前,将《福建省2020年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比对结果报告单》(见附件2)、检测原始记录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视频录像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比对单位名称)比对结果报告”,提交时间以接收到该邮箱自动回复为准。
  4.结果运用。比对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比对结束后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向全社会公布,同时上报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
  5.费用收取。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不收任何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保密工作,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报名参加能力比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样品检测。
  (二)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了解掌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的重要渠道,是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未参加实验室能力比对或能力比对结果不理想的,将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增加对该机构监督执法的频次。
  联 系 人:省职控中心  万玲利  15880436080
       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 许争鸣  0591–87275326
  电子邮箱:
fjodcwll@163.com
  附件:1.福建省2020年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比对报名表
     2.福建省2020年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比对结果报告单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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