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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推荐名单的公示

来源:中医药管理一处 发布时间 : 2026-05-22 11:03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6〕5号)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方案(2026-2028年)》规定的评审内容,按照工作流程,经地市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2026-2028年周期)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按地市排序),公示时间2026年5月23日到6月1日。

序号

地 市

县(区、市)

1

厦门市

同安区

2

泉州市

晋江市

3

泉州市

安溪县

4

泉州市

惠安县

5

三明市

宁化县

6

三明市

明溪县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福建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一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fjswstzyc@126.com

来信投递:福建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一处(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49406。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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