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坚持强“龙头”与强基层并重,组织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县域共享中药房建设、基层卫生人才专项等项目,强化省级投入保障,促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龙头”,促进县域优质资源扩容共享
一是支持县级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将6家位于省际边界、人口较多且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公立医院作为项目建设医院,省级对每家项目医院给予1亿元的补助(省财政厅、发改委各承担5000万元)。6家项目医院出院人次较项目启动前(2022年度)增长了33.8%。
二是支持县级医院建设急诊急救“四大中心”。省级财政已安排专项补助5.881亿元,支持全省59个有医共体建设任务的县级综合医院卒中、胸痛、呼吸诊疗、创伤中心等“四大中心”建设,提升县域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四大中心”接诊患者分别较2020年增长16.56%、76.76%、32.46%、78.37%。
三是支持建设县域资源共享“六大中心”。省级财政安排1.82亿元,支持全省各县级综合医院依托相关医技科室建设县域“六大中心”。发挥县域“六大中心”辐射作用,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基层辐射率稳定在90%以上,“十四五”期间已累计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2794.99万人次。
四是支持建设县域“共享中药房”。省级财政按照150万元/家的标准支持41家县级中医院(覆盖超过70%的县域)建设“共享中药房”。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中药材品种不全、药事服务运行成本高、患者煎药不便等问题。实现“基层开方、统一审方、统一调配、统一煎煮、统一配送、送药上门”,提升县域内中医药服务同质化水平。
二、强基层,实现“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
一方面,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2021-2025年期间,省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标建设,对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家分别补助100万元、30万元。同时,安排7200万元支持全省214家薄弱乡镇卫生院改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完成基本设备配备。“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4.244亿元,截至2025年底,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标占比99.72%,较2020年提高67.72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支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1-2023年实施“三个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即招聘一批、培养一批、培训一批;2024-2026年实施“医学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持续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省级财政对上述人才项目予以经费保障,“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0.97亿元,共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1953名,为基层定向培养医学生2679名,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能力提升培训5920人次。
三、重衔接,探索建立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长效保障机制
一方面,会同省财政继续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已与省财政厅达成共识,2026-2028年,福建省级财政计划投入约4.2亿元,支持已组建紧密型医共体的县(市、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在支持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主要用于开展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心理门诊、透析服务、县域中心(云)药房和集中(云)审方中心等建设并向乡村延伸。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支持尚未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国家标准查缺补漏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在已经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卫生院中遴选一批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单位,加快服务能力提档升级,打造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另一方面,会同省发改委储备一批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储备项目。围绕支持县域整体服务能力提升,组织各地策划储备一批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向医共体建设成效明显、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倾斜。目前,各地已储备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60个,总投资约64.72亿元。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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